從我回到公司,前後已經處理了三個離職。


我想年輕的好處是可以有嘗試的機會,不過如果把它當做一個藉口,到時受害的會是自己。


站在我的立場,我從來不去說服同事留下,我只知道自己從別家公司離開時的那種心態。會想離開原先的工作單位,理由其實都可以歸納出幾個大項。


不過,最近的例子會讓我自己反省到,為什麼同事選擇離開,而不願意一起奮鬥?


其實,應該是平常的溝通機會變少,他們的困難讓他們無法承受,也感受不到,有人關心吧。


不過,我和最近要離職的這位同事分享,如果單方面的要求沒有達到自己的預期,其實應該改變方式或尋求改善。至少在他提出辭職的前的整整一個月,他都沒來和我討論他所遇到的困難。這一點,真的很難讓我接受。


我也很實際的說出我心理的感受,他也很明白,不過還是很堅持的要離職。我是還OK,因為,如果他真的覺得日後在別的地方可以有更好的發展,其實,我是祝福他。


不過,找替代人選可就要再花上一段時間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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