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得自己大學三年級時,常常晚上和社長去當時是新竹市攝影協會會員的溫文龍先生家中,向他和其他在座的前輩討教。他們也很照顧我們,泡好茶、吃點心、聊如何拍好照片。


社長的二手野狼摩托車,不知道為甚麼,後座高度有點矮,連我腳不是很長的人,坐在後座都腳都可以站在地上。


話說有一晚,我們要從交大光復校區出發。車子騎到光復路與大學路的交叉路口,遇到紅燈。我覺得當天穿的牛仔褲有點緊,便從坐姿改成腳站在地上,調整一下褲子。


說時遲那時快,紅燈變綠燈,社長加了油門,咻一聲騎出去,我,仍舊站在原地!


我呆了,心想,這下糗大了!


過了幾分鐘,社長又騎回來。笑著說:「真的丟人了! 」(他丟了我這個人)


PS:他是因為我一直沒回應他說的話才發現我不在後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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