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我在考慮要不要連絡你?」這是上周大學同學聚會時,其中一個同學說的玩笑話。因為他知道我會把生活周遭的事給記到部落格來。說明白些,就是有那一點隱私權被侵犯的問題。我抗議說:「我都不記人名的。」


他笑笑的說:「你只要說是這周剛從美國回來的同學所發生的事,大家都知道是誰的!」


『寫到這裡,我猜他看到這一段,一定會說:「你看,我說的沒錯吧。」』


我很好奇,讓別人知道自己的行為,會不好意思的起源是什麼!不過他是我的好朋友,我想以後,我會先寄草稿先給相關人 review 過,再Post上來。這樣也是一種尊重的表現吧!跟別人分享一些事,我是覺得很OK的,目的是要從中學習與成長。


不過,各位就要容忍我的有關生活上的文章會相對減少。


還有,親愛的朋友們,不要因為怕你的事會被我 POST 出來就不跟我連絡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AIBOU KAKASH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