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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當一家公司或企業的員工個人, 可能往往忘了自己被任用的原因。


我自踏入社會,自己總覺得領人一份薪,要有對應的貢獻。


這或許是受了以往教育的影響,不過之前公司請來的管理顧問跟我說得更具體,讓我最近有深深的感受。


『企業是以賺錢為主要目的』


員工就是來達成此一目的的執行者。


有些人很搞不清楚這個本質,就和上司、同事計較。即使自己工作有閒暇,也不會主動的去幫同事,一付好像會被佔便宜的感覺。我當初看嚴常壽的總裁獅子心,有深深體會他為甚麼要出那一本書,因為工作過程中,自己無形的學習才是自己真正的資產。


想當初,我一個電機研究所畢業的學生,那會機械系用的Autocad?進了M公司,不儘Layout要用Autocad,連電路圖也要用AutoCad!為了自己的工作,還不是卯足勁去學。進了O公司,因為被昇職,原先機構工程師不爽離職,只好自己用著自己在之前公司學來的Autocad繼續硬著頭皮撐了好幾年。其實後來O公司找了兩個機構工程師,但是說實話,工作量並不大,對公司來說,他們閒暇時真的也無法能有其他的貢獻。這一點,真的很奇怪。


大公司,分工很細,所以每個人須要花多一些時間溝通、協調去完成一個份量不是真的很多的工作。所以,時間真的很不夠用。小公司,資源少,決定快,所以很多人就要十八般舞藝樣樣精通。也就是說,一個人當三個人用。


我自從離開M公司,就一直在小公司工作,其實壓力很大,不過學的東西確實不少。


我常常在反省,或許這樣比較有活著的感覺吧!
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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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IBOU KAKASH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