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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現今的社會想要做一點負稅上比較公平的制度,我們會是如何的反應!


員工分紅,是正確的。至少在思維上,員工比起股東對公司更有直接的貢獻。這一點,做為金主的股東可要承認。一個公司是否值得投資,團隊是主要的決定因素,就好像你在判斷,今年贏得職棒冠軍的球隊是那一隊一樣。而以投資的角度評估的觀點,你絕對會希望投資一對夢幻球隊,希望他每場比賽都可以獲勝。員工分紅,在我的觀點上,是吸引好員工,留住好員工的一個手段之一。


不過資本市場上,對於股價的炒作,讓有些股票價值被高估。賺10元EPS的公司,與賺1、2元EPS的公司,被付與的本益比卻不一樣。賺10 元的公司是明星球隊,是金主們的寵兒;賺1、2元EPS的公司,可能數量較大,並不那樣引起投資人的關心。實質上,兩類公司都是賺錢的,員工應該都是很努力的。不過前者,透過媒體與資本市場付給的附加價值確遠遠的大過後者,因此,在招募新人時,反而占有更大的便宜。至少在舊制上,這些員工分紅,讓員工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他們的選擇是正確的。


理論上用交易時的市價與面額的差價,做為課稅的基礎才是正確的。如今在各方角力下,弄個平均市值的八折,一定會有很多負作用。員工一定希望賣的比平均市值更高的價錢,注意力可能就會分散。如果這家公司的股價不太波動,那影響較小,如果股價波動很大,那影響就很大。為何?試著去想像一下,如果你被告知課稅的平均市價50元,如今公司股價到了80元,你的同事開始與你討論,該是賣的時候,你認為應該把注意力放在公事上,股價到了90元時,很多同事高興的不得了,因為他們把股票賣了,課稅問題也不再重要。而你還是相信應該把注意力放在公事上。很不幸的,該波段的股票高點到100元時,你可能高興的嘲笑賣調股票的同事。不過一陣子之後,股票回檔來到90元,你依然不賣,來到80元,你還是一個死多頭,等到股價躺在40元時,你因為面子問題與價格問題不想賣,怕同事們無理的嘲笑。但是因為公司股價是被市場操作,這時很多同事開始回補之前的股票,一來一返,把注意力放在股票市場的同事反而賺取比你更多的現金。你能受得了這種誘惑嗎?制定政策的立法諸公會受得了這種誘惑嗎?


我認為,一個好制度是使人往上。員工分紅的基礎是希望負稅平等,而不是希望員工注意分散到股市。同時,立法院也希望公司治理上軌道,因此也要求員工分紅列入營業費用。所以,我反而覺得,既然已將員工分紅成本列入公司的營運成本,員工分紅也要課稅,那課稅的基礎點不應該用平均市值,而是用發放後到當年年底股價的最低值當課稅基礎。讓那些願意把心思放在工作上,而不去關心股票的員工,有被處罰的感覺。至少他們也也會認為這個課稅基礎是合理的。股市的波動是所有投資人獲利的基礎,但是公司經營階層沒有任何人希望員工的注意力被股市拉扯過去。立法的重點還是需要以人性做為基礎才對。
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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