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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兩天回高雄,我爸爸要我陪他去看二伯。我爸爸很小的時候,因為家境的關係,一歲前就讓洪家領養,二伯是王家的老二,比我爸爸大上個十歲,他知道我爸爸被領養的事,也一直希望代替我的生祖母來補償我爸爸。

前陣子,二伯和大伯和三伯為了在高雄市區的舊房子起了糾紛,其中一個原因是二伯堅持我爸爸應該也要有一份,二伯不希望把祖母住過的房子給賣了,因此自己提議要把那個房子給他全部頂下,他找人估了個價,於是將房價除以四,打算給大伯、三伯和我爸各一份。沒想到大伯和三伯堅持應該除以三。他們認為我爸已經不姓王了,沒道理分上那一份。

其實,我爸爸很清楚自己不應該去分任何王家的財產,跟二伯溝通很久,沒想到二伯反而不能諒解大伯和三伯。他認為我爸爸當初被領養是替王家經濟找出路,他們今天能活下來也要感謝我爸爸。祖母過世前也交待二伯日後如果要分家產,要記得給我爸爸一份。

其實,為了這件事,我爸爸兩邊不是人。他也不能理解他那幾個親生的哥哥們為什麼要為這件事不愉快。在我看來,他們之間的衝突已經存在很久,只是二伯為了公平的這件事和他們吵了起來。 我是不能理解上一代的恩怨,不過我是記得小時候,祖母疼我到讓堂兄弟姐妹都吃味的樣子。我想她一直想補償把她的親生小孩被其他人領養的遺憾。

我知道二伯想替祖母完成彌補的工作,但是我跟二伯說,在他們那個時代,很多事都不是自己可以做主的。我帶了我家的YOYO和RORO給他看,告訴他,我爸爸有兩個可愛的孫子,我們也都過得很好,以前一切的不愉快都應該讓他過去。要好好照顧自己和下下一代才是。

或許這些話對他起了一些作用,原本紅的雙眼也稍微正常了些,聲音也從哽咽變正常。我希望他們兄弟可以忘了以往的不愉快,畢竟七十幾歲的老人家真的要看開一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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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IBOU KAKASH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